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发布日期:2020-06-23 浏览次数:
企业所得税,国际上又称为“公司税”、“公司所得税”、“法人税”或“法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或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收入减去必要的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即纯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调节企业收益水平、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重要税种。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一)应税所得范围及类别
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应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取得上述所得的都应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1. 销售货物所得,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所得。
2. 转让财产所得,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所得。
3.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所得。(推荐阅读:上海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4. 租金所得,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5.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6. .接受捐赠所得,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7. 其他所得,是指除以上列举外的企业其他所得,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所得、债务重组所得、补贴所得、违约金所得、汇兑收益等。
(二)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既包括中国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项所得,也包括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所以,所得来源地判断标准的划分直接关系到企业纳税义务的大小,也是国家行使征税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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